通知公告

中共安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供销联社  发布时间:2023-10-31 09:3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1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组织巡察整改情况

  县供销联社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组织研究和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委专题会议和全体干职工会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成立了县供销联社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对账销号,使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推进;修订完善了《安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管理制度》,从整章建制入手,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持之以恒抓整改。

  截至9月30日,巡察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21个已完成整改,5个基本完成,7个阶段性完成。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共开除党籍1人,批评教育8人。收缴超额报销金额1909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

  1.党委政治意识不强,抓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存在短板。

  (1)民主决策不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在中心组和主题党日活动中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增强了党委班子成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之间每月开展了谈心谈话,通过谈话、沟通,班子成员了解了各自对工作的想法及思想动态,进一步化解了工作中的误会,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三是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程序,会前向党委班子成员征询意见、提出预案,会中严格议题、充分酝酿讨论、进行民主表决,会后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做好会议记录;四是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加强监督和指导。

  (2)政治理论学习走形式,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社机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干职工大会等,开展政治理论学习7次。同时采购了一批政治理论书籍,供大家充分学习;二是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单位中心重点工作和当前分管工作,开展中心组学习讨论,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篇;三是创新学习形式,请了县党校老师宣讲理论知识,丰富理论学习内容,增加培训实效性。

  (3)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舆论宣传阵地建设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与县融媒体中心签订合同,多次对供销先进、供销品牌进行了宣传,提高了模范引领知名度;二是将唐溪供销文化展示馆、仙溪乡村振兴馆打造成供销文化宣传平台;三是重新修订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次。

  2.党委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4)对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百强县、“两个到户”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缓慢,还停留在启动阶段,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在江南镇、仙溪镇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开展村级服务社的改造;二是争取市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建设资金5万元及县级项目资金30万元,以广聚电商牵头,落实仙溪供销社升级改造及仙溪镇6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三是出台《大力实施“强基强能”工程,推进“两个到户”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2023年打造羊角塘镇供销社、仙溪新农供销社、奎溪镇供销社、冷市镇大苍村供销社四个市级示范社,我社获得2022年全省推动落实“两个到户”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5)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开放办社引进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承担我县废旧家电及报废汽车的拆解及回收利用方面的功能;二是组织人员至桃江县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及桃花江镇废品回收中心学习取经,并提出了相关方案报县分管领导。

  3.履行主责主业不力,推动供销综合改革发展效果不佳。

  (6)服务功能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招商引资、化肥淡储、控股、认股等方式,盘活社有资产,仙溪新农供销社、新合作农资服务中心实现营收;二是奎溪镇供销合作有限公司已与奎溪味道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股份合作协议。

  (7)服务面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探索,示范创建。支持将仙溪新农供销社打造成市级示范社;二是依托淡储,强化服务。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建立农资保供机制,维护农资市场稳定,至今年3月,共完成2022-2023年度化肥淡季储备1500吨左右;三是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提高服务效能;四是与三家企业签订开放办社协议,积极服务三农。

  (8)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作用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农业产业集约化现代化程度,2022年以来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5家;二是通过成立供销联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整合联盟各方成员资源,打造了区域性、综合性、全程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辐射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通过表彰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励他们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快发展。

  (9)供销系统信访问题化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和信访工作实施方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二是对梅城为农供销社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对长期信访人员实行了“五包一”管理,由“五包一”管理责任人对长期信访人员进行定期走访、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情绪疏导,防止激发问题,减少重复上访。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力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实。

  (10)违规列支住宿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纪工委对梅城为农供销违规列支住宿费重新进行了审查;二是清理人员名单,组织进行清退,返还相关费用;三是机关纪工委将对下属企业定期开展检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11)党建、工会支出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喜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中超标准报销餐费1909元进行了收缴,并对经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经机关进行核查,2021年乒乓球赛属于联合工会活动,参赛43人,发放奖励24人,不超过参赛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规定。

  2.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

  (12)县社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少,日常教育管理不经常,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季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今年以来共召开3次;二是在五月份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对巡察期间上班迟到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邀请了派驻纪检组开展专题讲课,传导压力敲响警钟;三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执行力度,确保管理制度实施执行到位。

  3.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13)存在白条借支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当时白条借支的经手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完善了借支手续,归还了借支费用;二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14)存在坐支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机关纪工委对该笔资金进行了审查,该笔资金已专款专用;三是在5月份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降低财务风险,提升业务能力。

  (15)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计股对票据凭证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今后定期开展财务自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加强财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规范相关报账手续。

  (16)基层社存在大额度现金支取、跨年度报账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机关进行核查,梅城为农供销社2021年1月22日提取现金13.8万元是使用银行转账并非提取现金,2021年报销2017年2季度原中心门市部危房鉴定各种开支3302元是在2017年进行的报销,并非跨年度报销。二是梅城为农供销社2021年1月28日提取现金30万元是用于发放下岗职工福利,该社共有下岗职工300余人,因其中200多人年龄均在70岁左右,另100多名职工分散在全国各地,所以在年底集中一次性发放现金给职工。二是严格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控制大额支出现金使用,定期对下属企业财务情况开展检查。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7)党委班子党建主体意识不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研究党建工作不多,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班子在1月份研究制定并出台了2023年度党建实效化方案,方案中强调党委书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要求党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同时在开会研究中心工作时,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同研究,确保不出现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二是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提前与党委班子成员确认开会时间,确保他们全部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会;三是党委书记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资料严格把关,所有内容空洞、代写等情况一律要求重写,确保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8)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广泛征求了二级机构、基层社、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与与各基层社、二级机构和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结合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批评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清单;三是会前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学习过程中要求紧贴提纲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深刻剖析;四是会前提出要求,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必须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五是会后及时整理资料形成工作总结,并向组织部、纪委备案;六是对今年的民主生活会资料进行了严格把关,杜绝出现内容雷同、内容基本一致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19)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会前积极邀请县委组织部全员抓党建联络员参会指导工作,并在机关各股室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民主评议党员资料;三是会中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时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四是党委班子成员加强了与所联系支部的交流,严格落实党委班子《全员抓党建》工作任务。

  (20)谈心谈话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党委书记与班子、党委班子与股室长、股室长与股室工作人员互谈的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二是机关纪工委对谈心谈话落实情况开展了定期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把关谈心谈话内容,对内容空洞、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一律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重新撰写。

  3.党建基础工作质量不高。

  (21)党建资料造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股室负责人对党建资料进行了严格把关,重点检查党建资料是否存在造假、抄袭等行为,对发现的造假抄袭行为及时纠正,并加强日常监督;二是县社机关制订并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提高了党建资料的可靠性和公开透明度;三是进一步落实党委班子《全员抓党建》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假党建、滥党建”现象;四是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宣传教育,让党员和党组织深刻认识到党建资料造假问题的严重性;五是当事人已重新撰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2021年支部书记报告。

  (22)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党建专干到兄弟单位横向交流,学习他们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二是严格审核入党资料,并对下属支部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三是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支部党建专干进行批评教育,并已责令整改到位。

  (23)阵地建设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支部“五化”建设标准,制作了党务政务公示栏和制度上墙;二是制定了《党建实效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机关支部、下属支部党组织建设进行考核,并督促下属支部开展了阵地建设自查;三是在机关楼道、走廊和会议室创建宣传阵地,加强党组织的宣传和教育。

  (24)党建带团建工作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委领导班子会将团支部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在开展党建工作和主题党日活动时,结合党建工作一起开展了团建工作;三是迅速召开了团员大会,成立了团支部,并选举了团支部书记。

  (25)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部分党员对自身积分情况不了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把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及时公开积分情况,并结合平时参与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依据;二是明确党建专干负责积分的登记、收集工作;三是机关支部每季度均召开支部会议对党员积分进行了研究,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将党员积分情况在党务政务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

  4.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

  (26)存在擅自设置机构、职务情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及职数配备干部,撤销了监事会副主任、棚改办主任职务;二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管理科级以下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安组联﹝2020﹞11号)文件精神,对选拔任命的股级干部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7)股级干部任职随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下发了安化县惠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的任免通知;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安组联﹝2020﹞11号)文件精神,通过制定方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备案等程序,任用选拔股级干部;三是严肃股级干部任用选拔,“三重一大”的事项都按要求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加强监督和指导。

  (28)混岗混编现象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3年的分工文件和《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协助)人员的通知》(安供党发〔2022〕20号)文件中,明确下属事业单位和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不再担任机关职务;二是严格规范借用人员管理,不再新增借用人员;三是正在积极努力向县委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增编、扩编等方式逐步消化下属企业编制问题。

  (四)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1.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

  (29)没有把抓实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没有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没有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问题仍然存在。无公函接待、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向下属企业转移费用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上一届巡察整改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未整改的督促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的防止反弹;二是党委班子每季度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推进存在难度的问题逐一跟踪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2.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30)2021年12月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指出县供销合作联社合作发展基金使用不规范,要求进行专户核算问题一直未整改,仍将其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经费等支出。下属企业资产管理公司、惠农公司、供销大厦租金收入未缴非税问题一直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机关财务制度,从制度上补缺漏洞;二是规范了合作发展基金,按要求进行专户核算;三是未缴非税问题将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整改。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的要求,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社党委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社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推进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对已经建立的制度, 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尚不完善的制度,深入研讨,把握关键, 抓好制度建设,消除制度盲点。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供销综合改革的重要契机,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提档升级,促进供销系统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供销综合改革的强大动力。

  (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7222613,邮政信箱:413500,电子邮箱:2518266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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