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3     信息来源: 学生资助中心     浏览数:

AHDR-2022-03002

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 2022 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湘财教〔2016〕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县基层单位就业,符合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在我县基层单位就业,符合学费补偿申报条件,但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2015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此次可以补报。

应届毕业生是指参加工作年月不超过毕业证毕业日期12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学历如自考、成考、远程、电大)。

基层单位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东坪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林牧场、乡镇卫生院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退伍军人服务站等。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乡镇法庭、水文站、林业站、三支一扶对象、西部志愿者、选调生等岗位人员都可以申报。

二、补偿标准

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其最高学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三、申报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为 2022年10月17日至 2022年11月18日。现场审核前,需在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网上申报 (网址 :http://xfbc.hnedu.cn/BCBM/login)。

四、审核地点

现场审核地点:安化县教育局611办公室。

五、申报提供资料

(一)首次申报需提供资料

1.申请审核表原件(首次需毕业高校学籍管理部门与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因申请审核表今年有修改,不能使用往年申请审核表;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毕业证可以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替代);4.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可以是聘用合同、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录用文件、行政介绍信、入编通知单等)原件复印件;5.安化县内农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皆可)。

(二)再次申报需提供资料

1.申请审核表(原件)。不需要就读高校学籍管理部门与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安化县内农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皆可)。

(三)上传系统资料要求

首次网上申报时需要上传申请审核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银行卡(存折)照片。

再次网上申报只需要上传申请审核表照片,若银行卡更改、身份证换证的需要重新上传。

申请审核表需安化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后再拍照上传。所有上传系统照片必须原件拍照、正立、清晰,文件大小不超过2M,就业协议等有多张的必须全部依次上传。

温馨提示: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联系方式:18773766032   07372915878

安化县教育局

2022 年 8 月 26 日

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审核表.doc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