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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复核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2 11:49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数:

 

 

 

 

 

 

安建发〔2023143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复核情况的通报

 

各建筑业(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安建发〔202383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的复查申请,我局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原参与企业资质评审的3位专家资质动态核查整改资料进行复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核情况

(一)人员情况

1.技术负责人(标准要求: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补齐技术负责人李高平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劳动合同、任命文件及社保证明。已整改到位。

2.实验室负责人(标准要求: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试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补齐实验室负责人唐益辉的试验员证、中级工程师证、劳动合同、任命文件及社保证明。已整改到位。

3.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标准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已补齐王炜琳、邓君、刘豆、唐益辉等4位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已整改到位。

4.混凝土试验员(标准要求:混凝土试验室员不少于4人):已补齐梁先纯、蒋成刚、文浩、罗祖范等4名混凝土试验员的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已整改到位。

(二)技术装备

1.混凝土运输车(标准要求:混凝土运输车10辆):提供10台自有混凝土运输车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已整改到位。

2.混凝土输送泵(标准要求:混凝土输送泵2台):提供2台混凝土输送泵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已整改到位。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补充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有关资料:1.县发改局《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县科工局《关于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能力的批复》;3.县林业局《关于G59官庄至新化段公路工程临时搅拌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据企业反映已咨询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取得林业部门的用地手续无需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4.县水利局《关于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已整改到位。

二、资质许可

综合以上情况,复核认为县林业局《关于G59官庄至新化段公路工程临时搅拌场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有效期内,安化固泰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已满足《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关于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相关要求

特此通报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11

 

抄送: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县科工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水利局,柘溪镇人民政府。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印发

 

 

责任编辑:县住建局(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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