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登记失业率2.83%,控制在省市下达指标任务4.5%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省市下达指标任务5.5%以内;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6500人,转移就业率达87.74%,转移就业总人数超出2022年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42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303人通过就业帮扶服务实现就业1289人,就业服务率100%、回访率100%,就业率达98.93%,就业见习92人;按要求对退捕渔民进行跟踪服务联系,并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退捕渔民进行动态清零;“311”就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创业培训24期,其中SYB班10期,网络创业班11期,模拟实训1期,乡村领雁培训2期,共有734名学员享受了培训补贴并结业,达到今年的目标要求;433个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已完成并开展业务培训,作用发挥较好;纳入省市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的51个社区(村)工作成效明显,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失业保险历年参保总人数45019人,达到省市目标45019人。为670人发放失业保险金442.21万元,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115.76万元,为60人发放失业补助金5.84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06家,资金共108.17万元。全县累计已创建就业帮扶车间88家,今年新增15家新车间,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943人,车间数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较上年均有增加。今年创建就业帮扶基地30家。2023年度出台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申报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全年已均按时按标准发放135.68万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984个,其中有安置脱贫人口2125人,监测户206人;组织人员对我县法定年龄内劳动力资源信息开展了采集,应采(户籍)人数53.83万人,实际劳动力信息(户籍)采集人数52.85万人,整体劳动力信息采集覆盖率为9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