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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开展农业农资市场执法工作。一是对全县农资经营门店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21人次、检查经营门店148余户,立案查处1起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已结案,市线索移送委托加工生产劣质农药案1起,案件还在办理中。二是抽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合省、市、县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抽检企业50多家,农产品150多个。三是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每周对全县重点地段、重要区域开展巡查,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全县发放宣传资料6526份,出动督查巡查人员11493人次,发现秸秆禁烧现象115起,批评教育136人,立案2起(长塘镇、小淹镇各1起)。 (二)持续开展禁捕退捕工作。一是清船清网。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森林公安局、涉河乡镇对全县禁捕水域多次开展“四清四无”专项整治行动,共计销毁取缔“三无船舶”468艘、非法网具1897副。二是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通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共查办非法捕捞案件31起,其中行政案件21起;刑事案件10起。三是规范垂钓行为。今年共开展了30次垂钓平台联合突击检查,现场查处违规垂钓人员90余人,劝返垂钓人员1500余人,收缴窝料和活饵260余公斤、钓竿115根、放生渔获物300余公斤。四是开展智慧渔政平台线索推送周通报。今年6月19日起,利用智慧渔政平台共推送相关线索至乡镇1069条,其中,柘溪林场、平口镇、古楼乡等乡镇信息线索处理及时,处理率相对较高。五是开展增殖放流,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组织在洞市林场、柘溪水库蜜岩溪水域、古楼乡和谐村等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鱼种300余万尾。同时,积极开展非法捕捞生态修复补偿,今年来共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活动3次,放流鱼苗鱼种3.8余万尾。六是持续推进禁捕退捕宣传工作。在高速路出口、库区乡镇主干道沿线、码头等区域开展执法宣传765余次,悬挂横幅标语796条,张贴发放倡议书、海报、公告3088份。 (三)扎实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兽药市场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动物防疫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多余人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店52家次,查处未取得兽药许可证经营销售兽药案1起。二是扎实开展动物防疫执法工作。针对私屠滥宰、非法运营生猪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17次,查办私屠滥宰案3起,应当检疫未检疫案3起,违法丢弃生猪案1起,同时接到群众线索提供12起,对相关线索进行核实调查,并对23个乡镇养殖场进行执法巡查,确保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环境平稳高效。 (四)深入开展农机拖拉机安全生产检查。一是交通安全顽瘴痼疾整治。根据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公室要求,制定了2023年变型拖拉机淘汰任务清单,我县变型拖拉机淘汰任务12台已100%完成。二是开展2023年拖拉机检审工作。开展2023年拖拉机检审工作,完成363台农机年检。组织开展农机驾驶员考试2次,15名驾驶员顺利取得驾驶证。三是开展农机生产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农机安全活动2次,受益80余人,发放资料160余份;分别在东坪镇、乐安等镇分别设立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农民关注的农机安全生产、购机补贴、农业机械安责险、农机社会化服务等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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