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9 09:03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安化县乐安镇乐桥社区

法定代表人

刘胜利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乐安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39

41.39

网上名称

安化县乐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1、全年共计开展自然资源巡查98次,接受群众举报5起,下达停工通知20份,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宗,共计处罚金额226244元;对9起占用耕地修建建筑物及地坪进行强制拆除,共计拆除面积3700多平方米,并恢复耕种;对3起挖塘养鱼和3起破坏耕地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要求立行立改,共计恢复耕地7亩左右;核查非法开采砂石卫片图斑6起,均按要求进行复绿整改到位。 2、全年共完成林业行业巡查35次,制止林业违法行为8起,其中野外用火行为5起,批评教育5人次。办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起,处罚金额7600元,对因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移送县森林公安局线索1起,对辖区所有涉林行业单位进行了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组织行动1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现场销毁违法木材4个立方米。 3、全年共进行了34批次的河道巡查,制止水利违法行为1起。 4、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入户宣传劝导农用车非法载人及农机设备安全检查。 5、完成了村卫生室、诊所现场验收,与卫生院共同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35家,对村卫生室、诊所、学校、水厂、公共场所、宾馆等进行传染病防控与卫生监督,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共计135次。 6、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占道经营。本着切实改善辖区经营秩序为目的,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特别是加强日常管理方面,开展执法以及赶集秩序整治123次,劝导违法经营商户5户,劝导教育流动摊贩10起。 7、与乐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校园外流动摊位进行专项整治,巡逻9次,与应急管理办、派出所一起为中考学生保驾护航。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到2026年4月14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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