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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推进资水流域(安化-赫山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安化县域)修复工作,全年共修复图斑44个60余公顷,项目已完成施工,等待验收。 (二)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涉及我县任务2个,历史遗留矿山35公顷生态修复任务、有责任主体矿山12.72公顷生态修复任务,均已按期完成修复,通过市、省销号。 (三)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2023年完成了湄水河安化涟源段水质超标突发环境问题整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生态环境问题5个任务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及“回头看”专项督查整改。 (四)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突发生态环境问题“未督先改”专项整改工作》《开展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工作》《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工作》等4项专项工作,根据安化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工作成效得到相关行业局充分认可。 (五)抓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1、完成12家(湘安钨业、永安采石场、鑫丰矿业、渣滓溪锑矿、莲花石锰矿、仙缸花岗岩矿、海螺四方仑、汪君寨石灰岩矿、成泰石材、龙洞锑矿、凤凰采石场、司徒铺钨矿)生产矿山年度验收,4家(成泰石材、鹏华采石场、湘安钨业、凤凰采石场)生产矿山分期验收。 2、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洞封堵。2023年1月,安化县自然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洞封堵整治及废弃矿点生态修复的》的通知(安自资发〔2023〕1号),安排资金100余万,封堵历史遗留废弃矿洞53个,修复矿点矿道7处。该项工作荣获全国“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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