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总工会简介(2024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7 14:54     信息来源: 安化县总工会     浏览数:

  一、基本情况

  安化县总工会成立于1926年10月,在革命建设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工会事业更是取得长足发展,先后获得“湖南省工会工作先进县”、“湖南省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县”、湖南省“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先进县、湖南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和先进集体、湖南省县级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在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中,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总工会设立办公室、财务资产部、组宣网信部、基层工作部、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服务部、女职工部7个部室。设立职工服务中心、职工学校、工人文化宫3个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现有在职在编干职工18名、退休干职工18名。截至去年底,安化县总工会下辖工会联合会41个,基层工会589个,拥有工会会员62970人。

  二、职责职能

  安化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县委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以及安化县的工运实际开展工作。“维护、建设、参与、教育”是工会工作的四项基本职能。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民主管理的职能;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职能。

  三、主要任务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根据省、市总工会和县委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县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三)履行工会基本职能,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同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县直有关局党委(党组)协商推荐工会工作委员会、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及基层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领导县总工会的直属单位。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六)协助县政府做好本县的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省和市县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省和市、县级劳模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措施和规定,负责全县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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