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安化县环境保护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责任股室:环评股 填报日期:2018年1月
基本编码
0114001000
实施编码
430923999000430923007300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行使层级
县级行使
权限划分
湘环发[2017]19号
行使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实施机构
安化县环保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受理条件
法律法规列明的条件
联办机构
无
中介服务
有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2个工作日
第二环节
经办人审核
5个工作日
第三环节
会签审核
7个工作日
第四环节
分管领导审核
第五个环节
局长签发
尾环节
发放批复
1个工作日
流程图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批复》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服务主题
环保绿化
人生事件
特定对象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的
经营活动分类
其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
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报告书)/25个工作日(报告表)
通办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二级标准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是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地点
安化环保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夏令时:9:00-12:00,13:30-17:30
冬令时: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
0737-7821680(指窗口)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县纪委效能室:0737—7865110,县政务中心窗口管理股:0737-7821650
是否已有业务办理系统
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