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令第31号)的规定,申请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专门从事相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3、具备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的专业人员、设备、技术能力和经费;
4、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