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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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移登记(买卖、互换、赠与、继承、离婚、划拨、出资入股、分割、合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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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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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2200FC-SP-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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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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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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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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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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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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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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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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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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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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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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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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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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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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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商业用途房屋需提交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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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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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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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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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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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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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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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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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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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批量件(15件以上)根据申请业务量的多少另行约定完成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特殊审批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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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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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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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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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价费[2008]122号、湘价费[2003]37号、湘价费[2009]169号、湘价函[2009]66号、湘价服字[2002]34号、益价服字[20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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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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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自转移发生之日或合同、行政决定、其它有关文件生效之日起超过60日未登记的,按照规定登记费的2倍收取登记费;住房转让手续费(其中继承和离婚房产不收手续费):新建住宅商品房3元 /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5元/平方米,存量房6元/平方米,房改房1.5元/平方米。住房以外房屋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房按成交价0.5%,存量房按成交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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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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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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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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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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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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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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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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