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房屋权属登记
|
项目编码
|
43092200FC-SP-0001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
|
受理机构
|
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
|
受理地址
|
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
|
决定机构
|
县房地产管理局
|
办理条件
|
提交资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
|
申办资料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
项目表格下载
|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法定时限
|
国有土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60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
|
承诺时限
|
国有土地4个工作日,集体土地4个工作日。 须提供测量报告的,测量时限不计入登记发证时限;批量件(15件以上)根据申请业务量的多少另行约定完成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特殊审批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一倍。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08]122号
|
收费标准
|
初始登记费:住房:80元/件、非住房:550元/件。
|
查询方式
|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网
|
咨询电话
|
7821679
|
投诉电话
|
7821650
|
在线办理链接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