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婚姻登记
项目编码
结婚登记(国内)43092200649027-4 C 10500
项目类别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机构
安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受理地址
安化县政务中心
决定机构
安化县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条件
男 年满22周岁、女 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自
愿并本人到场,男女双方至少一人户口需在本地,当事人有民事自主能力,(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医学认定不宜结婚的除外)。
申办资料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有效证件);当事人之前有过婚姻史的,丧偶的需出示丧偶证明,离婚的需出示离婚证(办证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申请结婚登记需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在《婚姻状况证明》载明其已编的身份证号码)、军官证(士兵证)、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办事流程
工作人员审核当事人出示的相关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工作人员将当事人相关信息输入婚姻登记系统,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收取办证工本费,办结,发证。
当事人在《补领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收取办证工本费,办结,发证。
项目表格下载
需当事人到场领取并办理。
常见问题解答
法定时限
即办件
承诺时限
权力运行流程图
收费依据
(2008)湘价费 164号 (2008)益价费字161号
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每对9元
查询方式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网
咨询电话
0737-7821801
投诉电话
0737-7821650
在线办理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