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1-21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公共服务
>
医疗服务
>
人员执业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
作者:未知用户 发布时间:2013-01-07 00:00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
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办事依据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
受理机构
安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决定机构
安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办理条件
县疾控中心体检表及本人照片
(
体检合格
)
责任编辑: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