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项目编码
43092300WS-XK-005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
受理机构
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受理地址
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
决定机构
县卫生局
办理条件
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申办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办事流程
受理—现场审查(卫监所12个工作日)—审核(2个工作日)—批准(2个工作日)—制发证(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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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7个工作日
权力运行流程图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3)44号
收费标准
经营场所40㎡以下50元;40-200㎡150元;400㎡以上200元。
查询方式
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网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7821650
在线办理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