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收养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行使层级
上级实施
权限划分
县民政局
行使内容
实施机构
省民政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受理条件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审查资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档。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联办机构
无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刘亚滔
1个工作日
第二环节
审核
夏洁琼
第三环节
分管领导审核
分管领导
第四环节
登报
李金民
60个工作日
尾环节
办结
流程图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收养证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 是 □ 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收养当事人
服务主题
人生事件
特定对象分类
经营活动分类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通办范围
安化县
办理形式
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
预约办理
否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县级
办理地点
安化县民政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37-7226981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0737-7224401
是否已有业务办理系统
□ 是 □ 否 (如有则填写具体系统名称)
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材料